误工费的产生对于当事人来说是较为直接的经济补助
误工费的产生对于当事人来说是较为直接的经济补助,那么,打官司耽误的误工费有哪些存在条件,因为误工费的索取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产生的,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要自己的情况有一定的现存条件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向所属一方寻求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打官司耽误的误工费其存在依旧需要一些条件。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以上就是对于打官司耽误的误工费有哪些存在条件的回答,误工费对于事情的相关人员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最为关键的就是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当事人的积极处理,更为重要的是自己的所处事情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为自己索要误工费打下合理的基础。
·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
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一、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合同期未满员工辞退怎么补偿?
合同期未满员工辞退怎么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存在法定情形,用......
·员工入职年限举例计算公式
就业问题是我国近几年面临的比较严重的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和退休年龄的延迟,找工作已经是非常困难的事情了,再说了,找到工作是有试用期的,除了试用期还有入职年限,那么......
·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最关心的除了事自己的薪资问题,还有就是自己的权益与安全能否得到保障。那么,当我们因工受伤的时候,维护我们权益的就是工伤赔偿了,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的评级决定的,下......
·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扣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扣工资怎么办?试用期内主动离职遇到单位扣工资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在试用期的职员,由于并没有与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故此其在使用期内若是发现该职位并不适合自己,此......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工程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产生的。我们依照这个逻辑来思考,为保证工程质量我们提出了工程质保金的概念;那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我们又是如何实现的......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工商可以起字号
民法总则规定个体工商可以起字号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对于目前个体商户居多的社会现象,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定了规定限制他们的行动范围,其中民法典就有此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