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出租车遗失物品立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存在这丢三落四的毛病,这就会已是非常贵重的物品,这种物品遗失,最常见的场合就是在出租车上,那么出租车遗失物品立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遗失相应的物品的话,那么是不会立案的。
  
  
  一、出租车遗失物品立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不会立案的,你这个是遗失,不是盗窃,公安局只管犯罪案件,你这个他们不管。如果你记得出租车所属公司的话,打个电话去问问看也许司机会上交,如果没有,或者被其他乘客拿走等情况,那你只能自认倒霉了。
  
  
  二、其他法律规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罚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出租车遗失物品立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国家对于遗失物品丢失的话,公安机关会帮忙寻找,但是并不存在立案一说,立案的话是关于犯罪行为,比如说盗窃罪等等,除此之外,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处罚规定。
  
  
  
  

·电动车撞到小车最多赔多少钱?
      需要按照小车维修和其他的具体损失来进行赔偿,既然是全责就是说这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电瓶车方负责赔付,拒绝处理可能会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如果对方起诉,可以对你强制执行赔偿。可主动......

·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能否缓刑?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能否缓刑?一、交通肇事罪能否缓刑所谓缓刑适用的原则,就是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过程中,特别是缓刑适用过程中必须始终考虑的规则和因素,包括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1、......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股东股权转让交什么税?公司股东若将自己手里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话,除了要按照《公司法》中的规定来操作外,同时还要遵守公司内部的章程规定才行。而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也需要交税。那究竟公司股......

·江苏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随着道路上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增多,仅仅对肇事者进行行政处罚,已经不能平息民愤,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我国《刑法》中增加了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您带......

·员工交社保要从工资扣吗?
      员工交社保要从工资扣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这三项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员工个人缴纳部分一般由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两项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一......

·强迫交易罪能请律师吗
      可以,是否请律师是当事人的一种诉权。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推迟投标或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股份、债权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