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如果发现童工怎么处理

如果发现童工怎么处理
  
  
  如果工厂招了童工。就应该迅速采取童工补救措施!不然后果将非常严重,无论任何一家认证或验厂对童工的使用的处理都十分严格!
  
  
  公司因证件原因而错雇用童工,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行政经理或者人事主管,同时填写《童工﹑未成年工登记表》外,并采取下列补救措施:
  
  
  1、公司行政人事部先上报当地劳动部门,待劳动部门再复核证实。
  
  
  2、立即停止其工作,并送医院进行体检,保证其健康未受到工作影响,体检费用由工厂承担。
  
  
  3、如果劳动部门确认属实,根据劳动部门意见公司将作以下安排:
  
  
  a、额发放所有薪资。
  
  
  b、派人护送其回家,并交其监护人,一切旅程费用由工厂承担。
  
  
  c、对于介绍童工进入工厂的个人或者团体,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d、严查误用童工事件原因,对于疏忽职守者,公司将按厂规作出相关处理
  
  
  e、如果该童工还未完成义务教育,应该还要支付其义务教育费用,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第一步:修改人事招聘规范;
  
  
  第二步:宣导或张贴上墙;
  
  
  第三步:由人事部给历史性童工办理离职及入职手续以防后续被查出;
  
  
  第四步:开具纠正措施单并回复。
  
  
  先给他体检,以后每半年要安排一次,知道成年的时候也要做一次体检未成年期间不能安排其加班制定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政策,如果要做离职的话先做好体检,再结算工资,完了最好有护送回家的证明。
  
  
  二、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四)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五)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发现雇佣童工怎么办,在我国,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未成年人的权益进行了保障,如果用人单位在无意中雇佣了童工后,一定要及时的纠正错误,如果执意雇佣童工,也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希望您做到遵纪守法。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突飞猛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质量问题把不好,后果十分严重。而对于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什么,依然有很......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内容有哪些
      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内容有哪些?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国家工程建设。只有全民安全有效的国家建设,才能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程。所以,国家对工程建设的的质量十分重视。并......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公司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

·工伤鉴定超过一年就不能做了吗?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后会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亲友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过了期限劳动者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工伤鉴定超......

·基本工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如今,很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都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现象,除了有基本工资外,还要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等。而针对其中的基本工资,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接下来,我们带来基本工资的定义的内容......

·土建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土建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当今社会,您都知道,一项工程如果需要进行承包,承包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会签订工程承包的协议书,比如说建设工程也是需要签订协议书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不......

·员工在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
      试用期工资如何计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
      弱电工程承包合同是怎样的一、弱电工程承包合同1、施工责任1)工程队独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指派一名熟练固定的施工负责班长,工程过程中我公司专指派现场负责人指导、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