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职工在医院治疗的,可以委托给家属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提,个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因为本来申请工伤认定是应该先由公司主动提出来的,就算是公司非常的不配合,我们在住院期间能就能够委托近亲属到工伤认定机构递交各种材料的,申请工伤认定不是必须要职工亲自去的,住院也不耽误工伤认定的进程。
  
  
  
  

·新员工入职人事保管合同签订流程
      新员工入职人事保管合同签订流程很多新员工在刚到一个新的用人单位,首先最关心的肯定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都是由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也就是人事。人事保管合同签订流程的科学合......

·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老板不开工资怎么办
      有些单位总是以各种事情为借口而克扣员工的工资,而员工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也是敢怒不敢言。但有的劳动者就对此提出过异议,究竟法律中规定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

·一、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是如何规定的?
      一、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是如何规定的?辞退员工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代通知金的。需要注意的是,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进行这项动作,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

·对工伤鉴定结果有怀疑怎么办?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遇到人身伤害时,应该尽快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这直接关系到是否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接到认定申请后,会在60天内完成,并出具工伤认定书。有时候......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工程建设对于城市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不管是民用工程还是利民工程,一般工程的建设都是为了人们能够有更好的生活能够生活更加便利而建设的,但是工程建设政府......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工商登记房屋无偿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是怎么回事?
      如您所知,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我国工伤保险费里的一项补偿金,该抚恤金主要提供给死亡职工生前直接供养的亲属,那么,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怎么回事?哪些亲属可以获得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我们马上......

·是否可以存在多个劳动关系?
      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如此情形,已有工作的人发现另一份合适的工作,且双方工作时间互不冲突可以同时进行,是否能够同时拥有多份工作、签订多个劳动关系呢?法律上对这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是否支持,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