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工伤职工能要求哪些赔偿?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几乎就是不变的,停工留薪期是属于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当中的一种,不过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到什么时候这得由工伤鉴定部门通过鉴定来确定,而且,停工留薪期绝大多数都是公司有了工伤认定的确切结果以后才会开始补发的,因为也有可能根本就不是工伤。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是否该赔偿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依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劳动者明确规定用人......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很多朋友都在说,这个社会什么都在涨,就是工资不涨!现实却是这样,随着物价的上涨,微薄的工资不能解决某些困难,很多人就想到了贷款。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工资贷款是怎么回......

·一、没签合同辞退员工失业金可以进行领取吗?
      一、没签合同辞退员工失业金可以进行领取吗?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可以仲裁。需要举证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条是重要证据,但是有时工资条没有公司的信息,单位不承认,还需要其他证据......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可该如何处理
      对于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其实受伤职工本人会表示不服,而作为用人单位也是有不认可认定结果的时候。那实践中,要是出现工伤认定单位不认可的情况,此时应该如何处理......

·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了,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
      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了,您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与新职员办理入职手续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而是签署一份劳动只要入职协议,那么入职前协......

·端午节加班不给三倍工资合法么?
      加班,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有时是个生活常态。公司经常要求员工加班,可是却没有加班工资,这种情况我们常常遇到。通常情况下,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我们一般选择沉默,但其实公司这样做,合法......

·建筑工程质量符合什么标准?
      为了使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我国建筑机关,在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前提之下,制定了工程质量应该符合的标准,对于建筑工程师来说,获得从业资格证的首要前提是知道建筑工......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在计算加班加点工资的时候,需要先了解清楚该劳动者具体加班的时间长短、加班的时间段以及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缺少任何一个,那么都是无法计算出最终的数额的。那这里面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