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
  
  (1)申请条件:
  
  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
  
  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
  
  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申请时限:
  
  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③因工负伤死亡的,申请人应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4)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
  
  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
  
  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1)职工因工受伤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
  
  ③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④单位或职工的银行帐号;
  
  ⑤其它材料: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
  
  (2)职工因工死亡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③《死亡通知书》和《火化证明》;
  
  ④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被供养人的银行帐号;
  
  ⑤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首先如果是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话,那么这个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证据的,因为提供的证据才能够进行案件的受理,其次就是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我们国家工伤认定所需要的一系列的材料。
  
  

·端午节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不知不觉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端午节了,相信很多人都有共同的疑问,因为碰上节假日的话工资计算方式不同,万一单位端午节拖欠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现在就教一下您有关于节假日工资拖欠,我们可......

·单位雇童工会罚款多少钱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而雇佣童工的话,这样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违法,此时会对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其中就包括了对单位进行罚款。那一般单位雇童工会罚款多少钱呢?对此,我们收集了有......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协议范本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的公司来做的,此时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协议,其中明确建设工程的相关事项,并对违约责任与解决解决作出约定。那么这个建筑工程施......

·签劳动合同不缴五险该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不缴五险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许多用人单位都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怎么写?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怎么写?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______类型__期限的劳动合同,现经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或......

·帮人组装加工进口芯片会构成走私吗
      看具体情况来判断:其一、对进口产品进行加工,如果对于包税走私进口的情况知情、并事先进行通谋,则构成为走私犯罪的共犯。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走私。《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实两者的差别是比较大的,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所以我们要很好的去区分这两种关系,社会中很多人会有内退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