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十级伤残的误工费最高是多少?

十级伤残的误工费最高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此可见,对于十级伤残的误工费最高是多少的问题,上面已经有了很详细的解答,因为伤残鉴定也是分等级的,不用的伤残等级,其误工费用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这些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的,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多加小心,注意安全。
  
  

·农民工如何买保险?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地区之间经济水平差距拉大,使得城市与农村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了许多农民外出或是进城务工,农民的城市流动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农民工。笔者在基层从事农村保险......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
      一、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实务中,对在职时竞业限制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到任何单位兼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对......

·未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自动离职有工资吗1、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

·谈谈公司开除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在企业为其打工的时候,应该要和这个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管有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工作就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因某些原因,公司要开除员工怎......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
      人防安装工程质量问题怎样防范在生活中,人防工程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国家针对人防工程是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的。要求有关单位在进行建筑的时候,一定要谨遵国......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拖欠工程款怎么要?一、什么是拖欠工程款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二、被......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又不安排工作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又不安排工作怎么办?对于这种情况员工在停产待岗期间是必须支付工资的,如果拒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安排员工停产待岗,应该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