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金?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2)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3)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是有条件限制的,只能是公司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就是跟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也是工作年限越久获得的赔偿金也就越多,可单位因为职工过错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赔偿义务了。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1、工伤认定结论书;2、工伤医疗费用凭证:(1)门、急诊治疗工伤的须携带医疗费原始收据、门急诊病历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级伤残有误工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一级伤残有误工费?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二)意识消失;(三)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男方没工作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男方没工作不给抚养费解决办法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可以得出男方没有工作不给抚养可以用其财务来抵子女的抚养费。若是男方以无工作为理由的话,可......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有哪些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

·五级工伤待遇
      五级工伤待遇五级工伤通常待遇如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

·一、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否能随时辞职?
      一、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否能随时辞职?劳动者没有签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