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个人债务发生纠纷时,有不少人会选择去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法官们会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据法律的规定来解决这些个人债务纠纷。那么,在实践中,个人债务纠纷究竟应该怎么起诉呢?此外,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又是多久呢?下文将做为您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个人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二、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典和民法典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综上,是关于“个人债务纠纷怎么起诉”以及“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的有关个人债务纠纷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事实上,个人债务纠纷一般是发生在特殊群体之间,比如亲朋好友之间,所以,若是此类纠纷没有处理好,就肯定会影响到彼此之间的友好关系,也十分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因此,当您遇到此类纠纷时,建议您最好去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以最佳的方式解决您的个人债务纠纷。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怎么办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清楚怎么办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
      一人对外赌债夫妻个人债务吗?赌债是丈夫欠下的,属于个人债务,此款也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故在法律上也没有清偿义务。我国《婚姻法》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欠钱不还换手机号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换手机号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换手机号了可以申请仲裁和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

·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
      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怎么办?欠钱不还跑了联系不上的办法具体如下: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条款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条款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买卖不......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
      如果醉酒驾驶罚款两万合理吗?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大量饮酒驾驶的现象,我国前段时间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条文来对应,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处罚两个方面加大了对饮酒驾驶的处罚。但是就题目中所提到......

·签订借条怎么写还款日期?
      签订借条怎么写还款日期?签订借条写还款日期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借条的还款日期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如一年后还款之类的,一个是用借款后的两年或更长的时间都可......

·制作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
      制作借款协议要注意哪些在借款活动中,如果您属于“有钱就是任性”这种类型的,那您可以任性的、随意的去写借款合同,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在制作借款合同时,最好还是注意与之相关的一些事项,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