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

无论是银行借贷还是民间借贷,一些借款人在有偿还能力时,便会选择提前还款。不过,一般借贷双方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在债务人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呢?此外,不管是民间借贷还是银行借贷都会有利率的约定,那么对于提前还款的利率怎么计算?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提前还款时怎么认定借款期限
  按照合同法第208条的规定,在处理有关提前偿还借款纠纷计算借款期限时,要坚持“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际借款期限”的原则,对只有当事人对提前偿还借款的期限问题作出特别约定的,才按照约定的期限计算利息;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借款的利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第208条规定是特别规定,它是针对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时借款期限如何计算的具体规定,否则就不能适用此特别规定,只能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进行计算。
  二、提前还款的利率怎么计算
  借款人在提前完成了用款活动以后,提前偿还借款,这有利于贷款人的资金回笼和流通,能够使其他人及时取得借款,更好地发挥借款的效用。因此,对于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行为,法律一直是采取鼓励态度的。《合同法》第208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从目前各大银行的实际操作情况看,对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一般都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因借款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借款期限,债务人如果要提前还款,则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将容易引发提前还款纠纷。提前还款纠纷主要体现在违约金和利息的支付等方面。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类似的情况而不知道怎么解决时,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借条格式范本有效要注意哪些问题?
      借条格式范本有效要注意哪些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向他人借款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行为。一般来说,借款方会向出借方出具一份借条,如果到期之后该借款仍未偿还的,出借方可以依据此借条维护自己的合......

·有凭证借条可以续期吗?
      借条到期应当还款,不能及时还款,应当写还款计划或者重新打借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

·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一、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对于支付货款不干脆的客户,如果只是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前往,一般情况下收不到货款,必须在事前就催收。事前上门催收时要确认对方......

·夫妻一方担保是否为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担保是否为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

·对方欠钱不还打官司律师费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打官司律师费怎么办?一、对方欠钱不还打官司律师费怎么办?对方欠钱不还打官司律师费由向法院起诉的一方暂时垫付,律师费的收取方式有计件、计时两种。(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

·欠债上门要怎么处理
      收债人做出暴力上门要债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一、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就同一房屋,同一主体,有“优先购买权”,并不等于就同样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当然,如果享有“买卖不破租赁......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