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借款利息如何计算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借款人所享有的债权基本上由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两部分构成,借款本金的数额是确定的,一般不会发生争议。而借款利息的计算问题则相对复杂,因为计算利息的前提是确定利率,利率不同则利息数额不同。那么,借款利息究竟应该如何计算呢?此外,在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时该怎么办呢?下文将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借款利息如何计算
  “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权利。“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因此,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
  二、借款利息约定不明该怎么办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我国法律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综上,是关于“借款利息如何计算”以及“借款利息约定不明该怎么办”的有关借款利息的法律内容。通过前文的陈述,您应该已经了解到,当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时,一般会被直接确定为不用支付利息。但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会支持。关于此类问题的法律条文是比较多的,而它们之间有时候也会发生冲突,所以当您遇到借款利息纠纷时,建议您做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维护您的合法收益。
  
  
  

·第三人因挂靠人拖欠租金或材料款提起诉讼,诉讼主体的确定
      因挂靠人对外拖欠租金或者材料款,第三人对挂靠人提起诉讼或者对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提起共同诉讼的,应当区分挂靠人对外以谁的名义签订合同来确定当事人。如果挂靠人对外仅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根......

·夫妻财产是否包括夫妻债务
      夫妻财产是否包括夫妻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婚姻......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吗?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公司推荐、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

·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么办
      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这显然不利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那实践中,要是真的遇......

·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
      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躲到外面去怎么办?1、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躲到外面的情形,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会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

·浙江省高级法院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高级法院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

·讨债技巧—抛砖引玉催款兵法
      在军事上,采用“抛砖引玉”之计,可以诱使敌人上当然后予以歼灭。在经济活动中,以小的代价扩大知名度,进而占领市场,也可以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在催款活动中,以小利诱使责备人上钩,让他......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
      债权转让找不到债务人通知有效吗?一、什么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