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

注册公司之前需要有个固定的工作地,还要租赁房屋,租赁房屋需要签订合同。但是公司租赁房屋不同意个人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严格的规定,那么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的时候承租人该怎么填写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讲述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的相关内容。
  
  一、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
  
  对于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一般是先做名称预先核准,以公司名义签订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作为代理人签章。《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 ? ? ? ? ? ? ??
  
  乙方(承租人): ? ?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系甲方拥有完全所有权。
  
  第二条 该房屋位于 ? ? ? ? ?。房屋及门窗完好,水、电供应正常,租赁前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 ? ? ?年 ? ? ? ? 月 ? ? ? ??日至 ? ? ?? 年 ? ? ? ? ?月 ? ? ? ? ? ??日止。如续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15日交纳续租租金,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15日通知甲方。
  
  第四条 房屋租金每年人民币 ? ? ? ?元整。房租每年结算一次,付款方式为入住时一次性交清一年房租,同时交押金 元。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开具收款收条。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该房屋涉及政府和房管部门的税金时由甲方承担。甲乙两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交纳的费用。
  
  第五条 乙方不得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及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剩余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对房屋现状如无损毁及拖欠费用,该押金全额退还乙方(押金无利息)。
  
  第七条 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结构及功能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于期满时恢复原貌,以保持房屋的基本功能完整。
  
  第八条 其他约定:甲方确保乙方所承租的房屋未注册过,如有注册记录,甲方须在乙方注册之前注销,如注销不了,则解除合同并退还乙方房屋租金及押金。乙方注册公司后,须通知甲方并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留存甲方,乙方如退租后,须保证将公司地址更改迁移,如违约,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所有责任。
  
  第九条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已付剩余租金,押金按第六条及第七条的内容退还;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提前收房,则退还乙方已付的剩余租金,并按已付剩余租金的一倍赔偿乙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甲方房屋产权证、乙方注册公司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对方留存。
  
  
  
  
  ? 甲方: ? ? ? ? ? ? ? ? ? ? ? ? ? ? ? ? ? ? ? 乙方:
  
  ? 年 ? 月 ? ?日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
  
  以上内容回答了关于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的问题,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不同于自然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上对于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承租人在法律意义上是代表着公司,对房屋拥有者承担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的知识,可以咨询江苏律师。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

·房价在我们国家一直是非常的高的
      房价在我们国家一直是非常的高的,所以说买房子一般都会想到贷款。贷款一般都是去银行当中进行贷款申请,贷款在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一定的利息然后借的钱这就属于贷款,所以说换完贷款之后肯定......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

·婚前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但退房要有一定的准则,我们要注意8点要求: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备案中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不仅可以到等地房产局进行办理,也可以在房屋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那么相应的就要准备在接到办事处办理的相关材料,下面是由的我们为您编辑的在房屋租赁合同街道备案时,......

·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如果购买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将合同拿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对该份合同登记备案之后,开发商便不能将房子再出售给他人。那房屋买卖合同未备......

·租客违约房东可以不退租金吗
      租客违约房东可以不退租金吗要看是房东违约还是租客违约。如果是租客违约,违约金房东可以依据租房协议不予退还。如果想要减少损失,须与房东协商,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