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关于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关于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意思?
  
  所有的企业在市场上能够站稳脚跟的根本原因都是因为其生产和销售的物品的质量是非常过硬的,消费者的口碑决定了企业的发展状况,而作为在建筑市场日益激烈的今天,所有的建筑公司都要高度注重于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身为建筑企业内部的员工都应该清楚在我国关于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意思?
  
  一、在我国关于工程质量原则是什么意思?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与质量标准对照。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在工程质量控制中,项目监理机构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3、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的原则是质量第一,并且要坚持以人为核心,预防为主,坚持质量标准等几个原则的,而且所谓的工程质量的原则必须是科学并且守法的,在职业道德对企业内部的相关员工进行规范的同时又要秉公监理。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怎么办?在处理工伤赔偿案件中,一部分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遗失,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焦急万分。1、对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

·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有哪些区别?
      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有哪些区别?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

·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面对以上的规定,......

·昆山社保劳动合同办理社保需要是否需要劳动合同
      昆山社保劳动合同办理社保需要是否需要劳动合同关于昆山社保劳动合同,在办理社保的时候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的,参保分两种情况:  1、新参保:在网上操作增员,上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去社保提......

·虽然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来说就意味着失业
      虽然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来说就意味着失业,但是公司虽然处于一种管理者的地位却也没有资格随意的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除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公司需要承担一部分的经济赔偿,有部分网......

·一、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是无偿辞退的情形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是无偿辞退的情形是什么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加班工资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吗?
      加班工资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吗?加班工资不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当中,《劳动法》72条规定用人单位是和劳动者必须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而双方参加的社会保险的基数是根据月......

·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合法吗,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劳动者,需要在受伤后一年内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要求,并需要带齐相关材料交由社保局进行认定。社保局需要在新的期限内做出是够受理的决定。在决定受理后又要按照规定做出工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