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司机造成交通事故乘客受伤赔偿该承担什么责任?

司机造成交通事故乘客受伤赔偿该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02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承运人证明旅客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惠票或经承运人同意,无票达成的旅客。综上所述,如果旅客受伤是在运输过程之中发生的,且旅客的受伤并非自身原因导致,亦并非旅客自身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受伤,承运人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反之,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应当怎样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但凡因符合上述司法原则,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形下,因伤情所导致的所有的合理范围之内的赔偿,承运人都应当支付一般的原则包括:医疗费(医药费、检查费甚至包括住院费)误工费(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收入证明证明的日收入标准乘以合理的治疗及修养期限所得)护理费(若旅客的伤情需要护理,则应担支付护理费,该费用可以是直系亲属的误工费,亦可以是聘请护工的费用)交通费(往返于医疗机构及住所的费用)营养费(若 医疗机构给出加强营养的建议 则应当支付)如果同时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后续治疗费等,相对伤情较为严重的情形的费用,则应当支付。
  二、乘客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受伤,应该怎样赔偿?
   1、从《合同法》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本案中是横穿马路存在行人过错,司机采取紧急避险且属于职务行为,乘客本身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所以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2、从《侵权法》角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责任的情况之下,两者属于共同侵权,乘客可以要求行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行人和公交公司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所以我们在出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要茫目的去闯红绿灯,这是对自已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安全负责任,如果在乘车的过程中遇到司机造成交通事故乘客受伤赔偿该承担什么责任,该怎么样赔偿我们一定要了解,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车险出险后应哪些注意事项?
          (一)报案          应第一时间报案,可电话联系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引是否报交警,并保护好现场。一般由......

·对于专利权年费给谁交?
      对于专利权年费给谁交?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二、专利年费缴费方式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多少?
      目前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造成了受伤量和死亡率的急剧上升,事故发生后,家属会陷入悲痛之中,但是同时不要忘记了交通事故额赔偿金的问题,安徽出台最新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那么你知道安徽......

·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 我国交通法上明确规定
      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我国交通法上明确规定,不允许无证驾驶以及酒驾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明知故犯,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酒驾无证驾驶撞死人怎么判刑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

·对于货车司机来说,常年在外跑,难免有发生小刮小蹭的时候。发生
      对于货车司机来说,常年在外跑,难免有发生小刮小蹭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切记不可慌张,更不能有侥幸思想,进行逃逸。那么汽车交通事故正确处理的流程是什么?我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

·一、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可以随时解聘吗?
      一、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可以随时解聘吗?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不可以随时解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天?
      交通事故赔偿多少钱一天?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时根据实际损失确定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一、交通事故不同创伤分类有哪几种?
      一、交通事故不同创伤分类有哪几种?(一)开放性创伤在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中按受伤机制不同一般可分为擦伤、撕裂伤、切割伤和刺伤:1.擦伤:是创伤中最轻的一种,是皮肤的浅表损伤,通常仅有受伤皮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