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破产而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不论该笔收入有多大,都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取得的其他收入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职工并非因国有企业破产而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因企业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需要而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果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可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确定,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时,可对该收入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即以该笔收入,除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纳税。个人在本企业工作的工作年限数,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应交纳的税款有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二、其他规定,某国有企业破产,其职工张某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70000元,该地区的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0元,则张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应该纳税?张某是因为所在的国有企业破产而解除的劳动合同,因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无论数额多大,都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尽管张某取得的补偿收入偏高,也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的工作人员,他们可能在一些具体工作当中,由于自己不认真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原因和导致一些错误,或者说自己的一些平时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公司内部的章程规定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处理,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开除。
  
  
  

·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
      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一个大的项目工程可获取的利润肯定比较可观,但是需要付出的力度相对也会更大,关于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条例?其时间地点名称等会有相应要求......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本人工资的90%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

·公司辞退员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

·对于员工迟到辞退要赔偿吗?
      对于员工迟到辞退要赔偿吗?因为迟到被辞退的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迟到不属于可以无经济补偿辞退员工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6种用人单位可以无经济补偿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下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辞退有代通知金吗?
      辞退有代通知金吗看辞退理由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没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辞退,没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且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其他理由辞退......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一、材料的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计划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

·工龄5年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分析,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职工的,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