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并未按规定支付的话,则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要是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员工从总公司调去分公司合同怎么办
      公司调去分公司合同合同继续有效。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即便是调去分公司工作,个......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要求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一、工伤鉴定最新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伤鉴定最新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二、工伤鉴定等......

·一、二次手术误工费能否支持?
      一、二次手术误工费能否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所使用的前提为原告因伤致残持续误工,此时原告的误工损失,实际上就是原告丧......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建筑施工地,但是你知道吗,施工者在实行施工之前,会先承包工程,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然后才能取得施工资质,进行施工,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

·工伤鉴定早好还是迟好,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在劳动市场中存在着不少高危高压作业,故而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也是较为常见的,根据社会实践,我们可以以看出,并不是只要职员受伤就可以得到单位的补偿的,只有在经过工伤认定、工......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划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

·保险行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作为从事保险行业的业务员,或者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也好,如果公司和自己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保险公司的员工需要清楚保险行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关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