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挂靠公司交社保合法吗?

一、挂靠公司交社保合法吗?挂靠公司交社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挂靠”缴社保违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并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职工和企业创造条件,符合缴纳社保费的要求,并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因此,挂靠缴纳社保并没有被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二、关于单位与他人之间仅存在代为缴纳社保关系,是否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的建立并不以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为条件,而是以存在实际用工行为为前提。代为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仅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故经审查双方仅存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关系,但不具备劳动关系本质特征的,不宜轻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或存在一般从以下方面加以考虑:(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因此,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应当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具体情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委托代缴保险性质法律关系。三、公司代缴社保注意事项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应当由其本人申请,公司再与其签订代缴社保协议,协议具体写明委托缴社保的方式、停保书面通知时间、出现不到公司缴费截止时间公司自动为他停保等。此份协议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当着公司人事或财务人员的面,亲笔签署委托代缴社保协议,该协议不得由人代签或以各种借口理由拿回去签。这样能够避免发生争议时,挂靠缴费人员否认签署委托协议,否认签名的真实性,从而产生法律纠纷。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挂靠公司交社保本身并不属于违法,且事实上有相当部分的企业在为非员工代缴社保,但无论是对于企业还是个人,挂靠公司交社保还是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作为企业,应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存好委托代缴社保协议,避免被人利用,从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公安部出台了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复核时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在公司交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弄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1、是
      在公司交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弄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1、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2、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

·商户受到工商行政处罚如何交款
      在生产经营中,不管你是沿街小铺还是大公司,都要接受工商的管理和监督。如果在工商检查过程中存在非法经营或者不合规经营的情况工商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罚。工商行政处罚如何交款,如果我们不认可......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向双方下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就可以根据责任书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了。那要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不幸的遇到了交通事故
      如果不幸的遇到了交通事故,肇事者应该对自己进行赔偿,如果肇事车辆有保险,保险公司会承担一部分赔偿,但是往往因为双方对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纠纷的产生,今天我们就为您带来受害者在交通事......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

·违法改装飙车怎么举报
      这个你要拍照或者拍摄视频,直接打报警电话也是可以的,一般可以通过观察车辆外观、听车辆排气管声音初步判断该车是否为改装车。飙车行为一般存在于车辆性能比较好的车或改装车,车辆功率大、声......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一、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国家标准规定: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