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将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并不禁止用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所以,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那么抵押是否会对原租赁关系造成影响呢?根据物权法及担保法解释的规定,用已经出租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的,抵押担保不影响原租赁合同关系,抵押的房屋被拍卖或者变卖之后,房屋的受让人应依法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限届满,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抵押不破租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二、房子抵押后还能出租吗1、房屋租赁在前,抵押在后,抵押不破租赁:即抵押权人主张房屋抵押权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享有继续租赁该房屋的权利。2、若抵押在先,租赁房屋在后,则房东有义务如实告知承租人该租赁房屋已抵押的事实。房东若已尽如实告知义务,则实现抵押权可以破租赁,即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过程中可以主张解除房东和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若房东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则在实现抵押权过程中,因抵押权人主张解除租赁关系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可以向房东追偿。对于买卖不破租赁,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但其实除了这一原则外,其实还存在抵押不破租赁的原则。也就是说,房子如果先被租赁给他人,之后又再被抵押的。抵押后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了,那么受让人也需要履行原来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并且一直持续到该租赁合同期限届满。
  
  
  

·购买拍卖房过户难责任谁承担?
      购买拍卖房过户难责任谁承担?购买拍卖房过户难都是会由自己来进行承担,法院拍卖房产大多是一些人抵押或没收的房产,这类房产也有比较多人选购,因地段或是房产本身的历史价值等等。房产购买后......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再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仅要补偿房屋的价值,还需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标......

·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苏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苏州市房屋拆迁补偿费用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

·离婚房子过户还有贷款怎么办?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处理好离婚财产分割这件事,其中房产分割,可以说是重中之重。很多情况下,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子还有贷款尚未还清,而房产分割中会涉及到房子的过户问题......

·长春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长春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出卖方(本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等。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出卖方......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需要几天吗?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需要几天吗?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签订合同,房产过户的时候,往往中间还有着一些他项权,当他项权完全注销的时候,房屋才会真正意义上属于你。进行一次房屋买卖,注销他项......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拆迁。南昌同样也在积极的进行城市建设,加快拆迁的步伐,为此南昌出台了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规范房屋拆迁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