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巨大的怎么判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巨大的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1、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2、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构成本罪的前提是“违法”,但不存在关系人问题,只是在放贷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因此出现重大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个人实行双罚。3、本罪是新设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本罪行为1979年《刑法》以“玩忽职守”定罪处罚,由于银行体制变化和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制约需要,设立本罪更为科学。我国法律上是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判罚情况就是以上这些,对于不同程序的涉案金额的,都有不同的处罚标准,但如果犯罪事实轻微的,可以不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则是可以不予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
      一、无事故的醉驾105罚款多少?无事故的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05毫克/100毫升的处罚金数千元并且会被法院判处2个月左右的拘役。如果没有酒驾前科、超员超载等从重情节,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

·无利息的借款是无偿合同吗?
      无利息的借款是无偿合同吗?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有偿(有息或附加利益)或无偿,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为,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就有效。可以是有偿(有息)的,也......

·夫妻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吗?
      夫妻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吗?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

·债务纠纷仲裁流程
      债务纠纷仲裁流程如下:1、提出仲裁申请;2、组织仲裁庭;3、审理案件;4、作出裁决。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需要坐牢
      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需要坐牢一、哪些情况下借钱不还需要坐牢1、拒不执行要坐牢《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借贷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
      借贷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一、借贷合同司法解释有哪些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归......

·遇到他人拖着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他人拖着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总是拖着债务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在支付令期限内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提出异议的,转为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