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死亡赔偿金因司法解释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份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3、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为第一继承人,之后才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后代,以及其同胞、祖父母等,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对死者家庭和近亲属的一种赔偿,因此应按照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交纳标准是怎样的
      申请强制执行费用交纳标准是怎样的很多人都知道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很多人对于强制执行的一些细节问题不清楚。那么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多少呢?为了帮助您加深对强制执行......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汽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不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
      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一、救死扶伤打一交通名词如何解释?抢救生命垂危的人,照顾受伤不方便行动的人。现形容医务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救死扶伤的精神。“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怎么处罚?
      一、交通事故死人逃逸怎么处罚?1、交通事故死人逃逸的最低处罚是拘役,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一、新车擦挂要误工费赔偿吗?
      一、新车擦挂要误工费赔偿吗?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高空坠物砸车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砸车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
      在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可能会到中介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一般此时,经纪公司会让买卖双方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买卖双方进行配对,为他们牵线搭桥。那么二手房纠......

·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股东分红要交税吗一般来说,企业年度实现的利润,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其税后利润按照规定分配给股东,但股东对于收到的分红是否要纳税,则要看股东是法人股东还是个人股东,两者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