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伤标准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后车辆损伤标准怎么确定?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车辆损伤标准其实没有统一的规定的,因为车辆被撞程度不同,损伤标准自然也就不能相提并论,撞到好车和撞到一般机动车的损伤标准也有差别。车辆被撞以后很有可能市场价格也会一落千丈,这部分损失也能让主要责任人赔偿。
  
  
  

·一、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够评残吗?交通事故鼻子骨折可以评残,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当事人,在医院治疗终结出院后,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了,如果有内固定物的,就必须要等到内固定物取出来,恢复......

·车祸对头部造成的损伤怎么进行赔偿?
      车祸对头部造成的损伤怎么进行赔偿?一切均应以伤者的实际损失为准。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应赔偿残疾赔......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顶包的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顶包的处罚是什么?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顶包的一般是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根据《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而言,只有质量合格才能交给业主使用。如今除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而言,只有质量合格才能交给业主使用。如今除了行政管理部门外,建筑市场上还有不少具备质量检测资质的机构。四川省是我国的建筑大省,在工程质量方面管理的非常严格,为此出台......

·取保候审能买火车票外出吗?
      取保候审能买火车票外出吗?一、取保候审能买火车票外出吗?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禁止购买火车票,但需要经过执行机关同意。如果私自外出,公安机关就会没收保证金,责令另行提供担保。《公安机......

·车主与司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车主与司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一、车主与司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车主与司机车祸责任划分情况具体如下:(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调解怎么进行呢?交通事故调解也有一定的期限,那交通事......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
      公司员工辞职交违约金么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转正以后的员工如需辞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员工主动离职是否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