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二、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但是,有的地方的法院要求有内固定的受伤人员,在取完内固定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当事人提前做鉴定的,伤残鉴定一律无效。因此,伤者在做鉴定前,要咨询律师的意见。
  
  三、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出现受害者有伤残的情形那么是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但对于受害得在申请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而且也要注意好各事项,不能存在有任何不合法的行为,保证提供的材料是真实有效的,这样出来的结果才是最真实的。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

·对于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误工费证据
      对于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误工费证据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请假的天数,及扣发工资的数额;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条;纳税证明;受害......

·一、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可以随时解聘吗?
      一、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可以随时解聘吗?递交辞职报告后公司不可以随时解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
      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一、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还没交房房子已经出现漏水现象,业主应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建委等......

·交通事故打官司律师费谁出
      交通事故纠纷需要打官司的,此时当事人可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那么委托律师的费用一般是谁出呢?而当事人又该如何来打交通事故官司?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出......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会进行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会进行怎样的处罚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建议积极应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延期交房退房,开发商赔偿贷款利息吗
      延期交房退房,开发商赔偿贷款利息吗开发商延期交房,很多买房的人都会选择退房,退房就会涉及贷款问题,因为现在大多数开发商都是销售的期房,买房的人已经支付一段时间的贷款利息了,那么延......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与处理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是非常严重的违法交通法规的行为,是指由于个人的责任造成的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造成极大的损失,甚至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行为。涉及交通肇事罪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