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者如何用公积金买房子

劳动者如何用公积金买房子1、贷款的咨询:申请人进行贷款咨询时向管理核心的受托银行借款,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填写按要求,提交受托银行资料时一同上交2、申请的提交: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经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并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以及额度;初审是在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如果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其原因。4、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之后受托银行与借款购房人、申请人进行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且填写与相关房产抵押登记等贷款资料。5、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委托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要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受委托银行复审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6、管理核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核心终审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终审通过后经由管理核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的账户。二、住房公积金买房注意事项?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若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就算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你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一样不可以全额提取。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只要你的贷款还没有还清,你或者是你的配偶都无法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你已经结清了之前的贷款,那你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劳动者在买卖房屋时,这类公积金不应当做首付款,应按照我国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垫付这类房款。房屋买卖后进行相关的办理,相关的房款在进行提取时,不能超过相关的公积金款项,我国的办理部门进行相关的审核办理。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快,但是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全不能松懈,这不仅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还涉及了各家各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过硬的建设工程质量才能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那么建设工程......

·双重劳动关系保险
      什么时双重劳动关系?从字面含义上看就是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平时的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有些劳动者会和两个单位都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双重劳动关系......

·一、工伤享受福利待遇有什么变化?
      一、工伤享受福利待遇有什么变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年劳动合同可以离职吗
      可以提前离职,但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

·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员工如果在工作当中招收到了意外的人身伤害的话,那么肯定会耽误自己的工作时间,预留一部分时间来进行治疗和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等事情。在这个过程当中,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还必......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
      事实劳动关系的界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辞退员工不需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申请?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工伤赔偿。不过,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时限的,如果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工伤认定,工伤员工就无法再获得相应的赔偿,给自己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