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企业员工试用期是否可随时辞职

一,企业员工试用期是否可随时辞职
  
  可以的,因为试用期里面是互相选择的阶段,要是员工觉得在试用期里面自己工作的不开心或不顺心的时候,就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注: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员工试用期的辞职,理论上是比较简单的,因为在试用期间的合同有着灵活的处理方式,所以自己不需要过多的纠结具体的要求,只要自己的处理过程没有违背相关的条例就可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关问题的处置会有不少的限定,自己需要做好准备。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并获取劳......

·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合同结算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我国《民法......

·女职工哺乳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女职工的身体的特殊性,因此我国专门规定了女职工是可以享有一些权力的,比如产假和生小孩后享有一定的哺乳时间,那么您知道女职工哺乳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做......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
      每个社会的个体成员都将会步入职场,开始自己劳动赚钱的道路。根据国家规定每个个体自然人在到公司上班的时都应该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自身利益的切实依据,但是您可能在要确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经济补偿金最多几个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形式,大多数人到现在都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多至补偿12个月,其实不然。由于对法律条文认识上的偏差,存在这样的认识是不足为奇的。我们在本......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多少钱?
      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多少钱?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起诉可不可以
      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起诉可不可以工伤保险待遇仲裁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工伤待遇争议起诉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
      被隔离的职工工资照发吗?隔离期照常发工资!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