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适用,但是拍卖前必须提供相关合法的租赁协议给法院,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租赁“,权利得不到保护。原则上,“买卖不破租赁”应当适用于拍卖财产。但这一原则也存在以下三点例外。1、“先抵押,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基于物权优先原则,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先于租赁权设立,不论租赁权的性质是属于债权或是物权(学术界目前尚存在争议),都应当先保证抵押权人权利的优先实现;2、“先查封,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在如今房价飞涨的时代,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规避高房价的新方式。但是作为房屋购买人,在拍卖时一定要留意该房屋上是否存在权利瑕疵,而作为房屋的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也要预先留意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法院查封,以防范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二、动产是否包括在买卖不破租赁范围内?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1、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2、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3、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4、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综上所述,法院执行债务人房屋的时候,可以对其进行拍卖,如果房屋存在租赁合同并且还未到期,作为租客,不会受到拍卖的影响,可以继续行使租赁权。也就是说,买卖不破租赁不仅存在于二手房买卖中,也适用于法院拍卖。
  
  
  

·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是怎样的?
      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是怎样的?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主要是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和处理: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因为房屋是在......

·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吗?
      当夫妻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到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割是很重要也是最常见的,房产夫妻双方共有的最大的财产,那么离婚时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

·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流程是怎样的?
      一、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流程是怎样的?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流程是需要多个子女共同协商,之后草拟协议书,每个人都需要进行签字确认。房屋继承协议书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

·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吗?
      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吗?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因为婚后取得的财产本来就是属于夫妻用共同财产来完成的,所以应当平均分割,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协商一致对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这个时候是需要签订房产分割协议的,那你知道房产分割协议该如何写吗,协议书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了?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解答,您可以阅读下......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买房子首付贷款可以吗?
      买房子首付贷款可以吗?严格意义上来说,买房首付是不可以贷款的。首付就是买房子时第一期付款。买房子时不能全部贷款。要先付一部分,余下的从银行贷款。现在的要求是付房款的30%。因为考虑......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工程,为了城市的发展建设,自然是需要一些土地资源的,在襄阳市,已经有了襄阳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针对这个标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