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修改之后的内容有哪些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修改之后的内容有哪些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本规程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资料的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监理资料(B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单位资料(C类)的内容及要求,竣工图(D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资料的立卷,施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附录A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立卷参照表,附录B监理资料记录表格,附录C施工单位资料记录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中将原规程各专业的综合性的合订本改为按照分部工程内容的几个分册,其内容与国家标准的质量验收内容相对应。具体划分的地方标准名称与编号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DBJ04-214.1;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2部分智能建筑和建筑节能》DBJ04-214.2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3部分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和电梯》DBJ04-214.3;
  1、名称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DBJ04-214.1;
  2、原规程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的内容全部修订;
  3、规程第3章修订为基本规定;规程第4章修订为施工资料的管理;原规程第4.6节修订为第8章竣工图(D类)的内容及要求;规程第5章修订为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原规程第8、9章顺延为第9、10章;
  4、本规程将监理资料记录表格与施工单位资料记录表格分设在附录B与附录C中。
  5、钢结构部分增加空间钢结构及拉索与膜结构;
  6、主体结构中增加加固工程子分部内容;混凝土结构增加了滑模、筒仓、烟囱及钢筋接头内容;
  7、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增加了室内防水、外墙防水子分部的内容;
  8、防水工程中删除了石油沥青的相关材料内容;
  9、规程中补充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的相关内容。本规程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综上所述,关于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其内容与国家标准的质量验收内容相对应,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由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具体内容解释,补充室外设施与环境工程的相关内容。

·可以辞退哺乳期内的劳动者吗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后,不能随便辞退劳动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认为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会辞退哺乳期内的劳动者。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辞退哺乳期内......

·员工在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
      员工在疫情期间被裁员怎么办?因疫情原因企业不可以裁员,涉及到被辞退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到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一、培训机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培训机构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包括那些?
      在劳动法当中,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的,因为不管是谁,原则都是必须要遵守的,如果没有原则的话,就没有了规矩,既然要很好的约束一个行为,那么就应该有相应的原则,......

·有关工伤鉴定办理的具体流程
      有关工伤鉴定办理的具体流程。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

·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

·企业辞退员工补偿几个月工资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辞退员工补偿几个月工资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构成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构成有明确的规定,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是法律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工资构成为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法关》于工资构成的规定是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