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大棚房违建拆除,是不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大棚房违建拆除,是不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一、大棚房违建拆除,是不是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违法的“大棚房”则属于违建,一般情况下不能得到补偿,但值得注意的是,哪怕是违建其内部财物依然是属于权利人的合法财物,如受到损害可主张权利。并且并不是只要是违建的“大棚房”都要被“一刀切”直接拆除,对于不合规的大棚房是可以补办手续或进行整改的。
  
    二、违建“大棚房”类型
  
    常见的违法“大棚房”建设类型因为地区不同,建设用途不同而有一定差异,一般而言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第二类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第三类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三、相关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符合什么条件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那么,公民在向银行贷款买房时,通常要求符合什么条件才行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

·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
      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一、被继承人去世使用权房如何继承分配?使用权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被继承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不能继承,可以继承分配的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

·大圩回迁房可以购买吗?
      大圩回迁房可以购买吗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

·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很多家庭已经有了第一套房产,由于某种原因,还想要购买第二套房产。第二套房产在购买之前,需要进行第二套房产认定,才能进行接下来的房产购买。我国相关法律对第二套房也有一定的......

·对于房子没立遗嘱怎么办?
      对于房子没立遗嘱怎么办?房子没立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

·非珠海户口买房条件是什么?
      非珠海户口买房条件是什么?(1)外地人想要本地买房,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2、在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3、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
      一、婚前婚后房子加名字离婚法律效力一样吗?房产证加名,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婚前加名和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也不会有影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