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买受人方才可以行使完整所有权。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意味着,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里所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指,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后,其没定在该租赁物上的租赁合同仍然存在,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无须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受让人在受让该租赁物的所有权时就与承租人产生了租赁合同关系,成为一个新的出租人,继承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要受该租赁合同的约束。如果出租人没有将所有权变动的事项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向原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效力及于受让人。二、哪些情况下不能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办理?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综上所述,房屋在出租期间,如果发生买卖等交易行为,卖方没有通知买方房屋已经出租的,作为买方,没有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因为这个交易行为受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限制。买方想解除合同,可以和租客协商解决,能双方达成意见最好。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二手房交易的增多,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因此在二手房交易时就需要提起注意,以避免在交易后出现纠纷,那么二手房买卖需要注意什么?而具体的交易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房产归属,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案件由于法律主体的国籍和房产的归属地的不同,使得涉外离婚房产分割这一法律问题复杂化。那么实践中对于涉外离婚房产的归属该如何确定??换言之,当事人该如何分割涉外离婚房产。接下来......

·房屋拆迁款太低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公路和铁路也变得越来越多,而为了修建公路和铁路就不得不对沿路的农村房屋予以拆迁,那若拆迁农村房屋的时候要怎么补偿呢?有些时候可能被拆迁人觉得补偿的拆迁款过低了,......

·一、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样本内容是什么?
      一、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样本内容是什么?房屋继承协议书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

·婚内对房屋出售金额财产分配协议有效吗?
      婚内对房屋出售金额财产分配协议有效吗?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无论谁写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约定的效力:1、对子女的抚养义......

·买房退房违约金是多少,需要怎么支付
      购买房屋签订购房合同,有时由于某种原因需要退房,进而造成单方面毁约,因此,退房也会产生违约。违约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向开发商或者卖房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行为的补偿。对于支......

·赠与房屋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赠与房屋见证人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赠与房屋时找见证人见证的,对见证人相求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一般情况下。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与房屋赠与行为没有利害关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