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古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有哪些

古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一、首先对所监理的施工项目要有一个文化价值的定位,有一个仿古年代的时空界定。应该把我们所监控的项目,视为一件艺术品的创作,是一个中华文化历史符号的再现,有了这种文化品位的监控意识,就有助于我们在监理过程中把握方向。换句话说,古建筑项目的施工不是单纯的工民建项目的施工,中国古建筑项目的重建、新建、修复是一种文化环境的重塑,对此对它美学价值的把握,显得尤为重要。
   二、首先我们应该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要认真研读图纸,倾听设计方的设计目的,倾听专家学者的意见;在重建的项目上更要听史学者,民族学者的意见。从工程施工主体结构出发,我们一般可以把工程分为基础工程,大木作工程、小木作工程、屋面工程、石作工程、楼地面工程、彩绘及装饰工程。对各个部类的工程反复进行研究,并结合施工方的组织设计,大体把握住施工中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隐患,将前期意见提交施工方,设计方共同商榷,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理方案。
   三、由于古建筑的特殊性,施工监控中要特别注意,对各个工程部类质量应紧密跟踪。不疏于每个环节的监控,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坚决不能进入施工场地,特别对材料的再次处理和加工要坚持既定的程序和原则。比如对生石灰的发熟,木材的干燥处理,选瓦这些细部的工作都要加强质量监控,在施工中要建立质量监控的联动体系,要形成以监理人员为主体,施工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层层负责的质量跟踪联动体 。
   四、古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量计量,比其它工民建项目更具有特殊性。
  因为古建筑的施工,从某种意义上讲,活化劳动所占投资的比例要大些,施工中工程量的认定、价格的合理界定,都没有一个系统的、科学合理的参照体系。作为建设监理单位,是服务于业主的,我们的任务是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所以我们就要清楚每一项工艺和每一种材料的实际价值,这样才能公证的评价,认定每一项施工项目的投资价值。目前从我们国家的工民建项目其预决算体系中还没有规范合理的定额,用于古建筑的投资监控管理,所以细部的工程施工和特殊工艺施工都只能在现场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来加以认定。
  由于古建筑施工的特殊性,古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只能依据当地的人文历史将传统的施工法则和现行的施工规范来大致的确定内容。对于古建筑工程的施工不仅要有历史的意义还要有一定的价值,不仅要把握大体方向还要注意细节的规范。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范围是哪些
      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范围是哪些7种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案范围(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
      不管是由员工自己提出,还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都是有权利单方面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双方的劳工雇佣关系的,当然,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涉及到支付赔偿的问题。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旷工是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符合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

·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 一、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
      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一、公司辞退员工还得开证明吗?1、可以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同时单位需要保存解除劳动关系时出具的终止关系的证明。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

·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现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是,如果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如何才能规避遗失劳动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吧!企业遗失劳......

·员工辞职要单位批准吗?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合法的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劳动者就是应当隶属于用人单位的,因此有的人就认为基于这种关系,员工辞职需要用人单位批准。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员工辞职要单位批准吗?......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在安装完成以后,某些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什么建筑工程在安装完成以后,某些情况下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来说,会引发一些不小的纠纷。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在合同当中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没有作出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