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夫妻关系存续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关系存续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 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的借款,也就是说这种债务是属于一个人的,配偶没有义务为其承担。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婚后生活的除外;2、 在婚后发生的债务,但夫妻双方经过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如果约定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则不被法律认可,并且夫妻间的这种约定仅对双方产生效力,对债权人没有效力;3、 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就资助没有义务抚养的亲属的债务;4、 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自己筹资经营活动的,并且取得的收入没有用到家庭生活中的,因为经营失败而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5、 一方以个人的名义借款的,并且另一方能证明其确实是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的;6、 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一方在对外借款时债权人也知道其约定的;7、 其他的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夫妻中一方因为满足自己而欠下的债务,即不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夫妻中一方因为侵权而应当承担的债务,如果其侵权结果使得家庭受益的,则为共同债务,侵权结果使得家庭利益受损的,则为个人债务;夫妻中因为违法而欠下的债务;夫妻中有一方因为非法经营而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或者知情但明确反对的应当为个人债务。二、通过离婚逃避债务是否违法?法院在实际处理对夫妻离婚债务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有些夫妻因为不愿偿还债务,逃避债务。他们假借离婚,通过协商或调解,打着“照顾妇女、儿童、老人利益”的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部分或全部让给对方和子女,而主动要求承担全部债务。这样夫妻双方一旦离婚,要承担债务的一方履行清偿债务的义务,实际上是一句空话,因为他(她)根本就没有清偿能力。以及有的夫妻在离婚时,不申报债务,故意恶意地隐瞒债务等等行为,都应该认定为无效,因为它违反了《民法典》的禁止性规定,即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民事行为。离婚时对债务的非法处理行为,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严重损害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离婚过程中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行为,或者直接起诉离婚双方要求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总之,认定个人债务的主要参考标准绝对不是是否已经结婚,有些人在结婚后所欠的这些钱跟配偶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债权人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还钱的这种行为也没有法律依据。但是不是个人债务,应该通过相关的证据来证明。
  
  
  

·债权转让合同可以无偿进行吗
      债权转让合同可以无偿进行吗债权转让合同是可以无偿进行的,这是债权人对自己债权进行处置的权利,但债权转让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债权转让才是有效的。二、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要注意哪些环节?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要注意哪些环节?在每一个年度财年结束后,单位一般都会清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理顺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清理债权债务单位要注意哪几个环节?目前清理债权债务存在哪些问......

·欠钱不还对方确实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对方确实没钱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是随时可以和他要欠款的。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有以下的处理办法:第一,看看有......

·法律规定离婚婚内债务怎么办
      离婚婚内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

·物业费拖欠多久可以起诉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该按月支付,比如3月份的物业费应该在3月底之前付清,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业主还是不交......

·强制执行夫妻共同债务向哪里申请?
      强制执行夫妻共同债务向哪里申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共有性质。故对夫妻一方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要求强制执行配偶方名下的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银行空头支票罚款是多少
      银行空头支票罚款是多少?一、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

·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
      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企业法人变更是公司变更事项的一种,若是被遇到有的人把带债务的企业作为抵押,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怎么应对,那么企业法人变更后原有债权债务到底怎么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