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强迫别人出具借条的责任是什么?

强迫别人出具借条的责任是什么?暴力强迫他人出具借条、收条的行为,应当根据案情综合判断,情节严重的,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有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使用胁迫手段,如果债务人在权利范围内行使债权,其手段行为本身也没有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则应认为没有造成对方财产上的损害,不宜认定为犯罪。但是如果胁迫手段获取的财物明显超出债权范围的,可能成立敲诈勒索罪。二、 司法解释借条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虽然不是财产本身,但它可以表明借贷合同的存在,其意义在于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关系,在纠纷发生后,它将起到证据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存在借条,债务人也可以对借条产生的背景以及借条的效力、数额等情形提出抗辩,那么,法院就要审查双方是否存在借贷、买卖、承揽等基础性法律关系。如果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是非法的,即使存在借条,也不能导致债权人财产的积极增加。反之,即使没有借条,也只是导致债权人举证上的困难,并不必然导致债权人不能实现债权。在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可以被确认,因此,也不必然导致债权人财产的消极减少。因此,以暴力强迫他人出具借条的行为并没有直接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所有权,不符合抢劫罪在犯罪客体方面的特征。其实,行为人暴力强迫他人出具了借条,只是为以后取得财产准备了条件,虽然采取了暴力手段,但行为人并没有当场取得财产,当强迫被害人所出具借条的数额较大时,其行为应属于敲诈勒索罪的预备行为。如果行为人取得借条后,欲将借条体现的财产性权利变成财产,向他人索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或者既遂。强迫别人出具借条的行为显然是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我国法律上对借条在形成时的是否有效的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出现强迫的情况,那么借条本身是无效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情况来认定。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一、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当事人就借款纠纷举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
      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一、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有什么?不满足借贷条件的原因主要有:1,个人的征信不良,有担保未还清,信用卡逾期还款,个人银行贷款未还清等2,个人贷款资料......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可转换性、股权性以及其他的一些特征。这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由于可以按期收取利息,有时还可以分红,故而不少投资者会选择购买债券。可转换公司债......

·提前还款解除合同的利息怎么计算
      提前还款解除合同的利息怎么计算一、什么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是指借款方在还款期未到之前即先行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在某些情况下对借款人有利而对贷款人不利,所以是否允许提前还款以及......

·借钱给女朋友的借条怎么写?
      借钱给女朋友的借条怎么写?一、借钱给女朋友的借条怎么写?借条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一、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

·经营贷款的类型有哪几种?
      经营贷款的类型有哪几种?一、企业经营贷款的类型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为:临时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1)临时贷款临时贷款是指期限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