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提前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租房子签了一年合同提前退房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需要,合同里一般都有关于违约金和违约责任,如果你的合同没到期,你提前走了,将视为你违约。根据《民法典》,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所以如果你和房东进行协商,房东同意了你的要求,那么你不会违约。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不住了,不代表你不违约。除非你合同中有单独写明你可以这样做,不违约。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租房子时双方必须就有关情况进行明确说明,并签订租房合同,涉及到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必须由双方进行协商认定,另外对有关违约金的支付情况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制订,如果制订的违约金标准超出了法律上规定的上限则是不合法的。
  
  
  

·非法集资恶意转移房产债权人应如何处理?
      被非法集资诈骗的人在醒悟过来之后会选择报警,警方根据线索追查到非法集资人员之后往往不能追回钱财,因为非法集资犯罪人员已经将非法所得全部变卖挥霍一空,即使法院采取财务抵押的方式也无法......

·房产继承与遗嘱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房产继承与遗嘱的关系是怎么样的?房产继承与遗嘱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房产继承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完成,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比如说法定继承。有了遗嘱也不一定要继承房产;遗嘱要求是......

·房价上涨卖方反悔应该怎么办
      进行房产买卖的不是一下就能处理好,光是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购房合同还不行,还需要办理房产的过户才可以。这个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房价上涨卖方反悔的情况,那么此时买方应该如何来处理呢?我们......

·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
      租房上学需要什么手续成为每个父母必须关注了解的当务之急,而因中国各地教育政策差异,建议你关注拟就学的地方教育局网站,看看相关政策,或者打教育局电话咨询。现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协议的内容可以按照下列情况说明:(一)第一部分为抬头:房屋继承协议书(二)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基本情况:有甲方遗赠人和乙方受赠人,基本情况包......

·一、婚前按揭房产离婚分割方式是什么?
      一、婚前按揭房产离婚分割方式是什么?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

·北京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里?
      北京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哪里?市级房屋质量检测单位是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该站负责全市工程质量和检测的权威机构,出现房屋质量疑问可向该单位咨询或投诉。质量监督站是国家设立为了监督工程......

·南京二手房买卖手续是什么?
      南京也是属于我国一个比较重要的城市之一,山清水秀,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宜居城市。因为怡人的气候环境,吸引了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和游客,也吸引了大量的求职者来南京工作生活。随着外来人口增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