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犯罪分子贪污公款多少负责?

犯罪分子贪污公款多少负责?贪污罪是刑法中的重罪之一。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贪污5千元以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可以予以一定的量刑。如果贪污数额较少(5000元以下)的,且情节轻微,予以行政处分。根据法条,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以及骗取或者是其他非法的手段找有国家的公共财产的,即为贪污罪。他属于一种经济犯罪,其犯罪的对象为国家的公共财产,主体为受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等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通过自身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以及骗取等非法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同时,如果非国家财产的管理经营人员,伙同国家财产管理和经营人员进行贪污的,按照本罪的共犯论处。二、贪污罪应当具备的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法律上对贪污罪的判决标准和量刑条件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贪污罪的犯罪事实必须由司法机关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另外,对于贪污罪的司法判决情况应当结合对当事人的犯罪事实的认定进行合法的判决。
  
  
  

·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形有哪些一、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形有哪些一是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接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联系不接怎么办?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

·新婚姻法债务问题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债务问题规定有哪些?两个人通过结婚来组建一个家庭,那么就意味着两个人的利益捆在了一起,在婚姻期间双方创造的财富是属于共同财产,更多时候两个人也一起来解决遇到的困难,可以说......

·公司法债务担保规定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法债务担保规定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哪些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担保方面的内容,严格规范着公司债务担保行为的相关责任。可是,很多人对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不清楚。那么,公司法债务担保......

·朋友借钱不还要怎么起诉?
      朋友借钱不还要怎么起诉?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

·应该如何订立合同中的争议条款?
      1.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调解并不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必要程序。即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

·借钱还一部分钱重写借条是必须的吗?
      借钱还一部分钱重写借条是必须的吗?1、借钱还一部分钱重写借条不是必须的,若是不重写的,可以要求债权人出具收条。2、借款日期到期也不一定要重新写借条,但是这个时候债权人必须要书面向他追讨......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通常情况下,将挪用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即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那么就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将挪用的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