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一、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
  在各银行信贷规模仍延续2012年偏紧状态的当前,建行中山分行向本报称,该行在国内保理等供应链融资业务方面安排了充足的信贷额度,并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从审批到办结实现了一天化流程作业。
  所谓的供应链融资,是指银行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的掌握,对其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由于供应链中除核心企业之外,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因此供应链融资产品基本是支持中小企业。记者了解到,目前建行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包含了订单融资、动产融资、仓单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融资、保单融资、保税仓融资等近十大产品。
  中山建行称,为支持实体产业发展,建设银行在信贷规模安排上对供应链融资做了大幅倾斜,融资企业无需担心信贷规模紧张的状况。而且供应链融资业务还具有效率快捷和成本低廉的优势,无需抵押和担保,根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就可以发放贷款;而且质押率高,发放贷款可以达到应收账款金额的80%;在融资成本方面,该类业务和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价格相当,具有较强的成本优势。
  放贷效率也是企业主所关注的。建行称,因近年来该类业务在建行的发生频率较高,业务量增长较快。为满足广大企业的需求,该行对该类业务设置绿色通道,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业务流程,在订单、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等凭证齐全的情况下,一天内就可以完成审批。
   二、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
  应收账款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仅是第一还款来源的补充和风险缓释,因此,保前调查应更多关注第一还款来源,在将应收账款作为反担保方式的情况下,应防范下述风险:
   1、控制质押应收账款准入条件:
  (1)尽量选择《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明确的应收账款品种,对于不在《办法》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应谨慎对待;
  (2)选择接受资信与实力较强的应收账款债务人。
  质押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实力、信用,决定着质押应收账款的实现程度,应收账款债务人具有较强的偿债还款能力,还款及时信用度好的,应收账款担保的价值越高。在接受应收账款质押的时候,应该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经济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等级、信誉等进行认真审核评估,选择资信、实力较强的债务人。
  (3)选择合同及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健全的出质人。
  合同及应收账款管理较好的出质人,对合同的履行程度、违约的处理、销售资金的回笼、诉讼时效的中断等法律行为关注较高,应对处置适当,其应收账款的风险程度低。
  下列应收账款建议不设立质押:一是对冲账款,即贷款企业同时欠应收账款债务人的钱;二是信用质量较差的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全部应收账款;三是有瑕疵的应收账款;四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或限制)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比如医院、学校、公园等带有公益性质的民事主体基于公益而产生的收费权,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益金等不宜质押。
   2 、审核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应该要求拟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的企业提供合同的原件,以明确应收账款形成的基础合同关系,清楚合同价款、付款时间、支付方式、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名称和地址等具体内容,质押权人对于应收账款的履行应该有明确的预期。
  收集出质人履行合同的发货单、应收账款债务人的收货单、验收合格证明,确认出质人已经依据合同提供货物或服务,应收账款债务人已经验收合格或接受服务,最大限度的保证拟质押应收账款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并且已经形成应收账款。
   3 、合理确定出质应收账款的质押率
  审查企业应收账款的账龄、占比、周转率、平均收回期等指标,在综合考虑贷款人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贷款期限、风险度,质权实现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应收账款质押率;
  审视合同价款是否正常与合理,以确保应收账款出质价格未被虚高;
   4 、质押应收账款回款归集账户
  担保公司在接受应收账款质押时,可以要求出质人在开立应收账款回款账户,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将相关款项支付到上述回款账户,来防范出质应收账款提前偿还消灭的风险。
   5 、询证函
  质押权人向应收账款债务人询证,并取得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书面确认,具有真实的应收账款及现有金额,债务人同意不得直接向出质人清偿,同意通过指定应收账款结算账户还款。
  以上就是我们精心为您整理得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率是多少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防范的相关知识,我们相信您对此已经有了很深的见解与认识。对于风险防范资料中给出了五条建议条件、真实性、合理确定质押率、归集账户以及询证函。

·安徽企业拆迁补偿款要缴税么?
      安徽企业拆迁补偿款要缴税么?一、公司收到的拆迁赔偿款应如何纳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

·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中不包括夫妻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因为个人原因所欠下的债务,所欠下的债务也并不用于家庭支出,不属于共同债务。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

·刑诉法中的被害人有关的法律条款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关被害人的信息,而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也会问询被害人的意见,所以作为被迫害的一方这个时候被害人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是了解一下刑诉法中相关的规定,但是......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1、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

·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
      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人死后欠债不还怎么办?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况。欠债人的继承人若要继承遗产,其应当首先从遗产价值中清偿债权人......

·标注个人债务的欠条属于夫妻债务另一方就需要偿还吗
      标注个人债务的欠条属于夫妻债务另一方就需要偿还吗一、标注个人债务的欠条属于夫妻债务另一方就需要偿还吗?标注个人债务的欠条属于夫妻债务的话另一方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

·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1、欠钱不还,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欠款的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

·企业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怎样减少债务风险一、企业怎样减少债务风险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