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吗?
  
  
  离婚后女方要一起还债务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婚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夫妻离婚应共同承担债务。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以下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4)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在决定结婚的那一刻就要做好的心理准备,婚姻生活当中的很多事情双方都负有共同的责任,就好像是绝大多数的夫妻离婚,责任也不在于其中一个人身上,还债的这个问题也是一样的,可是,女方没有义务偿还丈夫在婚内的一些非法债务,比如丈夫吸毒让妻子还债。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的法定的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由他项权利人执行的,依法享有行使他项权利,实收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证书,没......

·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怎么办?
      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怎么办?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的话,债务人可以提出异议的诉求。在民事执行中,债务人以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因清偿或超过申请执行时效而丧失强制执行力提出实体抗辩的应如何处理,......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什么?合伙企业清偿债务的规定是按照补充清偿的原则来进行,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

·债务豁免是什么意思?
      我们常说,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特别是借人钱财,是一定要归还的,不管是向私人借钱还是想让我银行借钱,不还钱就会丧失信用,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那实在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怎么办呢?......

·对方借钱不还要坐牢吗
      对方借钱不还要坐牢吗,借钱不还怎么处理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在借他人钱之后不归还,这种人是十分让人讨厌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出借人该怎么办呢?如果向法院告对方,此时对方需要坐牢吗?针对......

·怎样给公司债券发行定价?
      怎样给公司债券发行定价?一、怎样定价?1、参照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从理论上分析,如果两只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相同、资质相当,债券发行的市场时机接近,且前一只债券的市场认同度高,则本......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我们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通常会遇到借债还钱这类事情。从法律上讲,这种现象中就蕴藏着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该关系破裂往往就需要诉讼解决。那么,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

·夫妻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
      一.离婚时债务应如何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