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60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的?

一、60岁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的?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 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 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 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 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 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 10%,即
  
  一级
  
  基数×年限×100%
  
  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
  
  基数×年限×90%
  
  二级伤残9%;
  
  三级
  
  基数×年限×80%
  
  三级伤残8%;
  
  四级
  
  基数×年限×70%
  
  四级伤残7%;
  
  五级
  
  基数×年限×60%
  
  五级伤残6%;
  
  六级
  
  基数×年限×50%
  
  六级伤残5%;
  
  七级
  
  基数×年限×40%
  
  七级伤残4%;
  
  八级
  
  基数×年限×30%
  
  八级伤残3%;
  
  九级
  
  基数×年限×20%
  
  九级伤残2%;
  
  十级
  
  基数×年限×10%
  
  十级伤残1%;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 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 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2、定残后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13、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伤残赔偿金是根据受害者所得到的等级来进行计算的,一般评的等级越高所要得到的金额就会越多,我国也因此专门出了相关的公式就是为了相关的部门人员可以更好的为受害者计算赔偿,让受害者可以早日的得到自己该有的赔偿。
  
  
  
  
  
  

·交通肇事罪公诉是公诉案件吗?
      我们都知道在驾驶员违规的情况下驾驶,而超成了重大事故的,超成人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一般在法律上都会被认定人肇事原罪,那么交通肇事原因是公诉是公诉案件吗?造成他人重伤、而且情况......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吗?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根据《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司机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后可否追偿
      其实我国公民的整体素质真的是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的,我们每个人在生活当中可能对那些当事人自认为无关紧要的,但实际上是属于道德特别败坏的这种行为都已经司空见惯了,比如说在公交、地铁站上......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
      由于交通的发达,现在使用交通工具的人越来越多了。但也因交通工具使用的多,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频率就越来越大了。在面对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可能会是受害者一可能会是施害者。那么,我们该如......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违章停车是否要被扣分
      违章停车是否要被扣分一、违章停车是否要被扣分违章停车扣分,具体看停车的位置,根据位置实施不停的罚款和扣分方式。违章停车扣分,按标准是200元以下,扣3分以下。但要看当地具体标准。根......

·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
      在现实的房屋买卖交易中,房地产公证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因而很多购房者不知道房产交易公证,更不知道哪些房产交易需进行公证,结果给房屋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带来不必要的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发生车祸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及时处理车祸,这是需要一个流程的,那么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很多车主发生车祸就慌了,不知道怎么做,我们在下文就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