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导致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导致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导致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是提起法律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欠条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款协议,然后根据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因为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的法释〔1999〕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根据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4、如果在2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借款人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一般都会要求对方在借款时,按照既定的法律的标准,书写欠条,若是在期限届满之后,另一方民事主体依旧没有能力偿还债务,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实施,此时会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段。
  
  
  

·借款有借条对方不还款怎么办?
      借款有借条对方不还款怎么办?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

·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前的债务处理是怎么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婚前的债务怎么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
      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一、清偿合伙债务有什么顺序《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的债务时,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效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5、决定继续或者停......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怎么起诉呢?在因民间借贷纠纷而提起诉讼时,当事人需......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底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

·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如何处理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如何处理债务纠纷债务纠纷的发生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的过程中,因债务人拒绝履行还债义务所引起的。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如果发生了债务纠纷该......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谁负证明责任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