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局可以补办劳动合同吗?

一、劳动局可以补办劳动合同吗?劳动局可以补办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即注册登记时所登记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住所,用人单位办事机构的所在地为其住所。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主要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劳动合同文本中要记载的用人单位的住所必须标明具体位置。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执行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注册登记时必须标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名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它自然人的符号。劳动者的姓名以户籍登记,也即身份证上所载为准。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所,其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居民身份证号码,即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都必须载明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工作的任务等。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可能从事工作的具体位置。(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在法律规定的标准下,根据、集体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的时间。根据司法实际可以知道,职员的劳动合同在丢失之后,可以带齐相关材料之后,到劳动局补办,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是有职员和单位各执一份,但是若是职员的合同丢失,不得要求单位再行制定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只能提出补办的请求。
  
  
  

·工伤一年内能不能扣绩效工资?
      工伤一年内能不能扣绩效工资?一、工伤一年内能不能扣绩效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

·上海奉贤区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在社会中,工伤纠纷是极为常见的事情,而劳动者在从事大职业活动时,也就是工作时有时候会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来得到赔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到底什么是工伤......

·一、工伤鉴定的依据是什么意思?
      一、工伤鉴定的依据是什么意思?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算合法吗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在当前情况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员,仍然不建议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
      国内的工程质量期刊有哪些?现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和工程的质量问题。因此,我国出现了许多的工程质量期刊。为了帮助您更好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

·工程公司把工程分包合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而且是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仍然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那么分包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

·最新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
      最新工伤鉴定等级赔偿标准1-10级工伤鉴定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