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职工为了同时兼顾工作与家庭

职工为了同时兼顾工作与家庭,需要来回奔波于家庭与用人单位之间。在上下班的途中,无法是采用何种交通工具,都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而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此时算不算工伤呢?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一起去看看吧!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所书写的,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了机动车事故的伤害时归入工伤的范围之内的。根据法条规定:1.凡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了机动车的事故伤害,且致伤的是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范畴的,均认为是属于工伤。2.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出现了酒驾,或者无照无证驾驶,而导致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3.或者说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为职工对此次交通事故应当要负有全责的,也不属于工伤的范畴之内。4.因此,在进行工伤申请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有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为属于交通机动车事故,自己没有负有完全责任的,才可认定为工伤。而交通事故的工伤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第14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职工如果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了机动车的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我们分别中以下四点进行把握:①上下班的途中:这种上下班的途中,可以包括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也可以是加班的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②受到了机动车的损害,这种损害可以是由于职工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所发生事故的,比方说公交车发生碰撞。也可以是职工本身同其他的机动车事故造成的损害。③区域和范围,可以是公路,也可以是城市街道等地方;④有一定的事实依据说明职工是由于机动车事故而造成的事故伤害。以上,就是关于机动车事故的相关资料,希望您通过阅读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代位追偿误工费是否可以?
      用人单位代位追偿误工费是否可以?1、用人单位是没有资格代替职工和当事人索要误工费的。2、权力代位: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试用期中止是怎么回事?
      试用期是劳动者在正式进入劳动单位之前有个一试用的过程,主要就是看劳动者是否适合该工作,以及是否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试用期一过就可以成为用人单位式员工了,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只在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主要是什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

·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总要与员工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上规定了企业和员工的责任与义务,还包括了违背合同的惩罚规则。不过有时候,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着解除或者终止。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

·一、法律规定暑假工能随时辞职吗?
      一、法律规定暑假工能随时辞职吗?是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能申请仲裁
      很多民事经济纠纷,当事人都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也不例外。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的。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能申请仲裁呢?劳动者如果要申请劳动仲......

·合同期限届满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

·劳动关系法的构成包括哪些内容,怎么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在公司里,公司作为经营者,有支配权和处置权,员工则受雇于公司,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领取工资,这样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