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抢夺案辩护词什么时候提交给法官


  一、抢夺案辩护词什么时候提交给法官?
  
  
  辩护词通常情况下在庭审结束后递交审理案件的法官。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
  
  
  二、抢劫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就算是初出茅庐的律师,在受理了抢夺案件之后不可能在写辩护词的时候都是一片空白。当然有些律师的辩护词提出的这些辩护意见就非常的中肯,所以律师也要注意在写辩护词的时候不要单方面的跟公诉方持截然相反的态度,写辩护词其实也是讲究相关的技巧的,这就看律师个人的水平高低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人员死亡的话,则就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实践中不管是构成哪一种犯罪都是需......

·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有没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有没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出院后是然是有误工费补偿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怎样赔偿?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怎样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

·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赔偿所涉及的法律条款较多、程序复杂,如果事故严重的话甚至还要面临较大金额的赔偿。接下来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具体内容,帮助您了解交通事故赔......

·交通事故扣车最多几天
      交通事故扣车最多几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近几年,随着网络在公众中的普及,网络社交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交方
      近几年,随着网络在公众中的普及,网络社交成为一种全新的社交方式,而微信和QQ等社交工具被人们广泛使用。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这些社交工具也给骗子带来了可趁之机,不法人员通过微信进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