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吗?

一、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必备条款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
  
  (2)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劳务、工作班次等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用人单位出资招收录用、出资培训、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双方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二、试用期多长时间?
  
  试用期的长短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在书面劳动合同当中员工要注意应该写清楚试用期的,比如说,双方整体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才一年,但是公司或者是在合同中就没有写试用期,又或者是试用期就长达半年,这都是不合法的,容易给以后员工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的,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工资待遇都要在合同中写清楚了。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不能扣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

·一、工人老工伤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人老工伤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工人老工伤的待遇的规定是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是什么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讲则更为有利。那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好处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阅读......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当我们走在路上,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大公司,有些规模比较大的公司还会成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员工和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

·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现代社会,几乎每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在毕业之后都会第一时间去找工作,毕竟一份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在工作后需要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这方面内容。那么,劳动关......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1、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二条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

·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
      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一、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单位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在我国工程缴纳违约金有哪些?
      在我国工程缴纳违约金有哪些?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