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修订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修订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修订后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是《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解释》施行前,经审查甄别确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案件,人民法院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予以纠正。
  
  
  二、司法解释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最高法分别于2001年、2003年、2011年制定了三部婚姻法司法解释,总共82个条文,2017年2月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出台了补充规定,遏制了“假离婚、真逃债”的问题。但因配偶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大额举债,“被负债一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上沉重债务的问题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强烈呼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说,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家庭财产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公众的婚姻家庭观念和家庭投资渠道也日趋多元,许多家庭的财富因此快速增长,因投资而产生债务的风险也在不断放大。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串通“坑”债权人,或者夫妻一方与债权人串通“坑”另一方等典型案例时有发生。这些因素叠加投射到家庭生活中,使夫妻债务的认定成为非常复杂的问题,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难度随之加大。原有法律、司法解释虽然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体系,防范了夫妻双方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和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风险,但有关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举证证明责任等方面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吸引社会广泛关注。为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高法制定出台了该《解释》。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男女结婚后不能否定夫妻双方的独立人格和独立民事主体地位,即使婚后夫妻财产共有,一方所负债务特别是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大额债务,也应当与另一方取得一致意见,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的规定意在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尤其是大额债务时,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实践中,很多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对已婚者一般都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一方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也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贷款,这种操作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债务不能清偿的风险,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会造成对夫妻一方权益的损害。
  
  
  虽然要求夫妻“共债共签”可能会使交易效率受到一定影响,但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增加一定交易成本和夫妻一方的知情权同意权产生冲突时,因夫妻一方的知情权同意权,关系到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等基本法律原则和公民基本财产权利人格权利,应优先考虑。
  
  
  《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情况进行合法合理的修订是必要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夫妻债务的分隔过程中,只能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而个人债务不是能进行分割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对方的个人债务。具体的债务认定应当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
      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利贷借贷关系其实很容易就演变为了高利贷,但对很多人而言,可能此时都还不清楚,究竟为什么就变成了高利贷。在这方面,其实我国法律中是有规定的。那究竟什么样的借贷属于高......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
      书写借条的注意点有哪些?1、首先应该清楚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的姓名,借款金额的多少,利息按照何种方式结算以及利率,限制还款时间,违约或延期偿还的罚金,纠纷处理的方式等等。这些都......

·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
      怎么写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范文甲方(债权出让方):乙方(债权受让方):丙方(债务人):丁方(债务担保人):本协议各方为达到转让债权之目的,经友好协商,达成约定如下:第一条债权转......

·存款继承公证书有时间限制吗?
      存款继承公证书有时间限制吗?存款继承公证书没有时间限制,公证的有效期是按公证内容而订,一般都是无限期的。除非关系有变。公证书的有用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划......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一、夫妻的共同债务包括哪些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夫妻共同......

·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
      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一、应收账款催收的定义由于各种原因,在应收账款中总有一部分不能收回,形成呆账、坏账,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对应收账款管理,其根本任务就在于制定企业自身适度的......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
      诉讼期间夫妻债务可以恶意转移吗?不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发现夫妻恶意转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 新《民法典》明确的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

·网贷欠多少
      网贷欠多少钱会被判刑在网贷平台还没有诞生之前,可以说大部分的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群体,理财意识都比较淡薄。随着网络借贷模式出现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到了网贷队伍当中。那么,网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