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自动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优缺点是什么?

自动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优缺点是什么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弊端: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利弊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保护,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风险。
  
  
  一、自动生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再书面签订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动生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不需要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根据劳动者需要而定,劳动者提出的可以签订。
  
  
  二、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第一、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是大前提;
  
  
  第二、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即没有出现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第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达成一致,这也是法定条件之一。仅仅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存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如果具备了前三个条件,且劳动者已经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在《劳动合同法》刚刚颁布实施时,很多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合同有误解,认为只要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意味着抱上了铁饭碗,其实这是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并非不可解除,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同样应该尽职尽责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等,否则同样有可能被无偿解除劳动合同,其解除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多大区别,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包括如下情形:
  
  
  1、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依约提供劳保条件、未及时足额付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规章制度违法、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立即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法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
  
  
  5、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劳动者出现试用不合格、违法犯罪、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6、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及其他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7、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用人单位在出现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情形时,可以依法裁员。
  
  
  当员工与用人单位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对该员工来说其在该用人单位的待遇会随着时间的增长,比其他的劳动合同长得快,并且待遇项也会更多。如果该员工的能力突出,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一件很值得的合同,但是对员工来说,跳槽就不是很容易了。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
      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需要什么证明领取?教师去世给40个月工资领取用什么证件:需要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证件。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怎么写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就解除劳动关系都有权单方面提出。如果是员工个人提出的,那么需要其向单位提交个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来告知并请单位配合......

·职工认定工伤后的待遇具体有哪些
      职工认定工伤后的待遇具体有哪些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

·受工伤后企业瞒报怎么办?
      受工伤后企业瞒报怎么办?受工伤后企业瞒报的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劳动合同法哺乳假多久,有哪些规定?
      在一个公司中,我们都知道职工有很多人,当然其中的女职工也会有担任重要的职位,相比男职工,女职工是有比较多的优待的,比如孕期,产假,哺乳假等,清楚这些假期政策可以让我们合理安排好工作......

·江苏工伤鉴定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都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是指投保人在工作中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一定的赔偿金。每个省市工伤赔偿......

·一、处理丧葬期间误工费可以吗?
      一、处理丧葬期间误工费可以吗?一般不支持亲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亲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