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合肥房产备案具体是指什么房屋备案

合肥房产备案具体是指什么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 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申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它合法的权属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2)《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四份;(3)出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4)承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2、审查工作站内勤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房屋备案登记的出租屋,将原件还返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资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复查,对不符合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耐心说明原因。3、复查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接到申请人的资料后,对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检,符合登记备案的,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通知工作站内勤岗领回相关资料。4、交付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把《房地产租赁合同》交付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人。5、质量监督下一环节监督上一环节的办理质量,上一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即时填写《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进行纠正,经下一环节验证确认已符合规范要求时,再继续办理。6、归档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资料由街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经办人按要求整理归档。房产的备案在有关的法律上有着详细的解释,因此自己不需要担心其中的操作问题,只要自己积极有效的进行问题的处理就可以解决有关的问题,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只要自己操作切当,有关的程序操作就会合理有效,进而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
      一、法定继承人办理房子过户遗产税怎么收?我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遗产房过户不需要交遗产税,需要交以下费用:1、继承权公证费用;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3、房产证工本费二、遗产房......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包含的条款有哪些
      同商品房买卖一样,二手房买卖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那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包含的条款有哪些呢?只有知道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我们才能草拟出合法有效的合同。那具体而言,应该......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房产分割吗?
      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如何分割,往往是双方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由于房屋的出资方式、出资人、有没有贷款、还款人等各不相同,因此,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确......

·贷款房子离婚更改债权的规定?
      贷款房子离婚更改债权的规定有哪些1、对于你们婚前出资的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首付款,故婚前男方与女方对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都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租房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这点是当事人需要格外注意的。而要是租房期限届满之后,往往就会涉及到退租的问题。那此时租房......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会对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由于房产与现金等财产不同,房产分割完之后,必然会只有一方可以拥有该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也会只有一方的名字。夫妻双方应到房地产交......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是什么?
      在租赁合同中,房屋的出租人因为多种原因可能会违反合同的约定。这个时候就需要房屋的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有关......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会应该怎么进行?
      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成为了夫妻之间争夺最激烈的财产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共同房产具体该怎么来分割吗?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就请看看下文的具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