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务重组主要方式是什么?

债务重组主要方式是什么
  
  九种基本方式包括:1、债务转移;2、债务抵销;3、债务豁免;4、债务混同;5、削债;6、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7、债务转为资本;8、融资减债;9、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
  
  二、债务抵销。
  
  所谓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如果双方的债务数额不相等,对尚未抵销的剩余债务,债务人仍有清偿的义务。
  
  三、债务豁免。
  
  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在债务重组实践中,资金雄厚的关联企业或债务重组行动发起方通常会采取先购买债权人对负债企业的债权然后予以豁免的操作方法。举例说,郑百文重组方案的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由三联集团公司以3亿元的价格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其对郑百文的部分债权约15亿元,并在购买后将该债权全部豁免。
  
  四、债务混同。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五、削债。
  
  或称“债权打折”。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
  
  这种情况下企业一旦破产,债权人只能收回部分权,甚至完全收不回任何债权。因此,通过适当的债权减让,有利于避免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这种重组方式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规定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如果负债企业无法以货币资金支付有关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实践中,处于债务困境的企业往往存在非运营资产,如果能将这部分资产剥离出来,并用于抵偿债务,则可以在实现财务结构调整的同时做出经营结构的调整。
  
  七、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
  
  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
  
  八、融资减债。
  
  融资减债是指通过增资扩股、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还债。
  
  九、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企业间的债务一般都是根据合同产生的,而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条款时,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主要包括:减免原债务的部分利息、修改利率、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通常企业进行债务重组,也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挽救企业,让濒临破产的企业可以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但进行债务重组并不代表最终一定会挽救企业,只能说有一个机会,实际最终的结果如何,还是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债务重组过程中的实际操作。
  
  

·饭店失火罚款怎么罚
      饭店失火罚款怎么罚一般不会罚款,但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如果检查属于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消防部门可能会罚款或者责令更改。《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采取通知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和相应的注意事项。1、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因为......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
      江苏盐城农村拆迁补偿款是怎样的?一直以来各地市的政府都致力于发展农村经济,毕竟我国的农村土地面积幅员辽阔。在这些经济发展举措中较常用到的是拆迁重建,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而拆......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

·拆迁款被儿子领走怎么办
      拆迁款被儿子领走怎么办?1、正常情况下应当有房主的授权委托书。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返还属于房主的拆迁补偿。2、当事人的......

·收债需要具有什么条件
      收债需要具有什么条件一、收债需要具有什么条件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一般说来诸如借条、合同中的交易条款、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凭证。2......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
      借条中存在的陷阱有哪些现实生活中,人们在借钱给他人时,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是让对方打下借条都是很有必要的。不过,一些债务人会在借条中制造各种陷阱来逃避还债的义务。那么,借条中存在的陷......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