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工伤保险待遇分两部分支付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分两部分支付么?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经确定为供养亲属的,无论是否存在其他供养人,均按法定标准支付其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基金一般都能全额支付,未付全部分(自费),由用人单位补足。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哪些赔偿费用?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9、康复性治疗费用。综上所述,职工在单位劳动受伤被评上工伤的话,可以拿到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笔待遇由单位和保险基金共同承担,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大部分。像停职留薪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次性就业补偿金等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没买保险,其全部承担工伤赔偿。
  
  
  

·民工讨薪误工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
      民工讨薪误工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民工讨薪误工费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的。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也是依法进行了支付的。那到底实践中,什么时候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

·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怎么样对于中小学老师
      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怎么样对于中小学老师,是否在编,对待遇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入编后工资由财政统一拨款,政府存在,那么你就不会为你的工资发愁,同时享有国家特殊的福利。教师收入高于当地......

·一、番禺区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一、番禺区工伤鉴定需要多久?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不一致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想逃避法律规定的......

·解除劳动关系补充规定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就此建立了劳动关系,双发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自己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

·辞退待产女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待产女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公司并不能仅以员工怀孕为由,便要求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房地产如今在中国发展的如火如荼,建筑工程承包也大规模出现。工程承包一般包括好几个行业,比如土木、水电、防尘、内装修等等,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很多人不知道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