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几点

民间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几点
  
  一、民间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几点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怎么写
  
  1、借条上只需将借款数额、还款时间、借款地点、借款人等与借还款相关的东西写清楚就够了,当然别忘了写上自己的名字。另外,如果不嫌麻烦,借款数额大、借款时间又长的话,债权人还可以去办理一下公证。
  
  2、建议复印双方的身份证,在复印件背面写借条。
  
  3、谁向谁借钱要表示明确,款必须用大写最后用整资结束。并且金额最好在同一行,不要断行,比如五仟八佰元整。
  
  4、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5、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如公证),以防后患。
  
  6、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
  
  7、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虽然很多时候借条和欠条都是混着使用,人们也没有对这二者作出过多的区分,于是就出现了在借钱出去的时候,对方给自己写的是一份欠条而并非是借条。如果仔细研究的话就会发现,一旦之后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其实对出借人而言是有不利的,所以保险起见在借贷关系中,当事人最好是先区分一下借条和欠条,然后针对不同的场合选择不同的来书写。
  
  

·刑九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实际上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也是非常的特殊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专门的针对挪用公款进行了全方面的完善,生活中很多人在此之前对于挪用公款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误解的,认为公司的股东随便使用公司......

·借款人不还款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承担什么责任借款人在向出借人借了钱之后,就需要按照双方的约定还本付息。而实践中经常出现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此时肯定就需要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究竟借款人不还款有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但是因为刑事犯罪中很多犯罪都有主体限制,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主体有没有限制,如果是单位,能......

·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包括哪些?
      公司债券暂停上市的原因包括哪些?对于公司的债务来说,在进行上市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条件的限制的,但是,这还不是全部的限制条件,如果在中间出现一些情况,出现一定的意外,是需要暂停上市的......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
      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众所周知,债务人不愿履行债务的情况经常会出现,但也有的时候也会出现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形。对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作出了相应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债务人......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

·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
      生活中,不少人,尤其是居住在农村的人,彼此之间借款,都不喜欢写正式的借款协议或者是打借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呢?如果借款双方就借款行为,签订了协议,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