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一、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3、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4、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二、民间借贷诉讼举证需要哪些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是借据上的债权人。但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当事人的不在意或者是不在乎,债务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并未写明借到谁的现金,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的时候,有些债务人为了赖账,就会以“我没有向原告借钱,至于借条为什么在他手上我也不清楚”的理由来进行抗辩。
  
  在我国相关的民间借贷诉讼案件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这类举证需要相关的债权人进行相关的举证。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举证办理,根据相关的谁诉讼,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办理,合法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这类债务进行追要。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什么?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什么?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有些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可能另一方才发现对方是有欠债的,但此时自己对这样的债务却是一无所知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是否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公司债券在哪发行?
      公司债券在哪发行?一、私募发行的发行地1、私募发行是指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债券,一般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出售。具体发行对象有两类:(1)......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可以吗?
      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可以吗?1、有借条对方不还钱报警是可以的,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故此最好通过协商、诉讼、仲裁、......

·夫妻债权债务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夫妻债权债务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一、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民法典》(2021年1月......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
      欠款纠纷怎么预防发生欠款纠纷如何保护债权企业难免会有欠款的产生,产生了欠款并不是不利的事情,但如果发生了欠款纠纷,则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要注意预防。具体来讲,企业对于可......

·夫妻一方隐瞒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隐瞒欠债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但一方能证明属于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除外。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把债款用于赌博、吸毒、婚外情等个人挥霍的,应属个人债务;虽有隐瞒......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