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的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一、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将保险合同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说明和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知道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
  
  
  二、显失公平,免责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三、形式不合理,免责条款无效
  
  
  保险公司往往把自身所负保险责任的除外责任(即免责情形)制定在保险合同免责事由的附带条款中,而没有集中在一起表述,且文字文号很小,很容易误导投保人。这种格式条款安排极端不合理、不完善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它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属无效条款。
  
  
  知识链接:法律认可的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8条规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7、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8、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三)被保险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2、被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期间;
  
  
  3、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
  
  
  4、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
  
  
  第9条规定,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不明原因火灾;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
  
  
  (六)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
  
  
  第10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
  
  
  (二)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
  
  
  (三)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并检验合格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五)因被保险人违反本条款第十六条约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
  
  
  (六)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下落不明,以及在此期间受到的损坏,或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未遂受到的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七)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以及新增设备的损失;
  
  
  (八)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对于法律中认可的保险免责条款,是根据实际的生活场景以及案例结合,以及对不可抗力因素的免责声明。这种免责条款,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们默认的。而且法律认可的保险免责条款,可以有效的保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长期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
      长期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由于国家经济的繁荣,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市场,创办公司进行经营。但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环境,很多公司在经营的时候会面对资金的问题。而大多数公司解决资金的问题都是通过......

·盗窃一万元罚款多少钱
      罚款和罚金是不一样的,刑事犯罪处的是罚金而不是罚款,而盗窃罪的罚金一般依据犯罪金额和情节而定。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地为您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每一阶段......

·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算的
      在当今的经济社会里,民间借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一天都会发生。因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也常有发生。民间借贷中容易产生纠纷的常见原因之一就是利息的计算、支付。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是怎么......

·民间借贷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债务抵销的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哪些风险?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哪些风险债权转让一般没有很大的风险,但是需要注意两点,如果这个债务有担保人或者保证人,需要经过他们的书面同意,不然,担保人和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只能向债务人请求......

·离婚诉讼阶段一方借款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阶段一方借款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债权债务可以成立、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否则就没有出具借条的必要和前提: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新的婚姻法......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形有哪些逾期付款利息按逾期付款违约金确定与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债权人逾期付款利息”的本意并不矛盾。对于法院判决“按银行同期贷款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