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有多大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有多大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领证后房产理论上是夫妻共有的财产,但是在有关法律的规定中会有着一定的区别,如果自己在婚前购买了房产,那么就属于当事人的,夫妻的另一方是没有共享的权益,所以自己要合理的处置有关的问题,因为此类问题的解决还是较为复杂的。
  
  
  
  

·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房产抵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一、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不会视为自动离婚;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三年没有过夫妻生活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由双方约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标的的30%。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要缴纳的手续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

·对于房屋转租合同效力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房屋转租合同效力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房屋出租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当然很多人为了赚取中间的差价,会将自己租的房屋进行转租,并因此和次承租人签订了一份房屋转租合同。......

·在我们进行购买房产的时候,很多人认为一般的房屋的价格是比较高
      在我们进行购买房产的时候,很多人认为一般的房屋的价格是比较高的,因而转向购买小产权房,但是又对于小产权房的合法性有一定的疑问。那么,深圳小产权房买卖纠纷如何进行处理呢?深圳小产权房买......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出现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情况,如父母子女之间、夫妻双方、恋爱中尚未结婚的男女、若干合伙人之间等。虽然法律方面也允许共同购房,但此时同样要求办理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